我院为建设主体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获得省级批准

[日期:2023-09-11]         阅读: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日,浙江省教育厅、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首批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名单。经我院整理申报材料、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我校被确定为首批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试点高校。

  沈家本法学院作为项目建设主体,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为目标,整合我校各相关学科专业优势,谋划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等方向的人才培养机制,与司法外事等部门和相关国内外企事业组织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培养我国国际经济交往所亟需的法律人才。

  此次获批是我校在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标志着我校在涉外法治教育领域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下一步,我校将在深化协同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国际交流等方面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提高涉外法治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治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打印 | 录入:admin
上一篇:下一篇: